李毅中
企業營商環境屬于生產關系范疇,改善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促進生產力發展。世界銀行評出我國營商環境全球排名第46位,5年提升了50位。其中減稅降費、支持民營經濟、政府“放管服”改革更顯突出。
一、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工業、制造業應當是重點
2016年調研顯示,規上工業企業稅負占主營收入約5.5%,收費約占2%,合計7.5%。如果加上五險一金約占工資總額的40%、折占主營收入的2.5%,考慮近兩年減稅降費成效,則估算總稅費負擔約占主營收入的8.5%,是主營業務利潤率的1.3倍。與其他行業相比,工業企業負擔實在是過重了。
就增值稅而言,2018年全國增值稅分三檔,制造業雖然由17%降為16%,但與其他行業兩檔的增值稅(10%、6%)相比,負擔重,不合理、也不公平;曾建議取消16%檔次,可分三年過渡。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決定今年降為13%,并繼續推進三檔變兩檔,這是對制造業最有力最有效的支持,使我們深受鼓舞。制造業是重資產,建設項目購置設備多,征繳增值稅“留抵”負擔重,據悉已定部分退還。還明確對其他兩檔,增值稅從10%降為9%,6%的通過增加抵扣也只降不增。企業還反映社保費改稅實際增加了負擔,已明確深入調研正確處置,并逐步降低稅率,其中基本養老保險交費率可由20%降到工資總額的16%。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起點,應稅額120萬元以下免交,120—500萬元之間稅率3%。繼續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年應稅額上限提高到100萬元。政府工作報告還決定再降低工商企業電費10%,再降低中小企業寬帶平均資費15%,再降低移動網絡流量平均資費20%,繼續推動降低路橋收費和鐵路港口收費等。
以上合計,在去年全年減輕企業稅費負擔1.3萬億元的基礎上,今年全年將再減少2萬億元,并確保落實到位。中央財政開源節流,增加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央企上繳利潤,同時政府帶頭節省開支,今年一般性支出再減少5%,“三公”經費再減少3%。
落實上述措施,還要注意可能出現的問題。降低制造業增值稅,國家減少了稅收,而讓出的紅利由哪些方面分享?如售價(含稅價)不變,則降稅紅利分別由制造企業和供應商分享了,如售價隨之降低了,則降稅紅利由下游企業或消費者分享了;而產品價格除極少數產品如成品油價、電價是國家定價外,絕大多數已市場化了,價格的變化要遵循市場規律。問題是要防止和糾正任何聯手操縱價格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制造業降低增值稅的本意,是要增加制造業企業的盈利,因此更要防止中間商聯手壓低制造業企業產品價格的行為。
至于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率,據統計,在職職工數量與離退休職工數量之比即“贍養比”各省市大相徑庭。全國平均為3.6:1,沿海省份為6:1,而黑龍江省高達1.22:1,養老金入不敷出,如果類似省區再降,就更加困難了。更重要的是要改革分省統籌,盡快實現全國統籌。用部分國有資本收益補充養老基金。
降低企業費用負擔,非法收費要取締,政府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清零,即使“合法”收費也要降低。在執行中要防止截留。如工商企業電費2018年已明確降10%,全國工商企業約8000萬戶,年用電1萬億度,降價10%約812億元。但執行中,由于其中有3400萬戶不是與電網直接結算,而是由47萬家一級用戶轉供電,據悉國家電網降價的“好處”由這些“中間供戶”截留了。而今年繼續再降價10%,要加強整治防止再出現類似情況。
二、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要落地生根
不斷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11月的座談會上提出了六個方面的政策舉措。各地方部門積極響應,認真落實,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現象值得關注。
一是支持民營投資的政策要落實見效。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中,民營投資占了62%,工業投資中占了80%,制造業投資中占了82%。近年來各種原因造成民間投資意愿不強,政府采取了諸多措施,一些政策仍處于“懸空”“梗阻”狀態。如政策性銀行的發展建設專項基金如用于民營企業,要由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擔保,因而很難拿到。又如,國務院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但是有關部門設置了6項前置條件,多數擔保機構只能“望洋興嘆”。再比如,某地級市一家民營企業準備參與該市婦幼保健院的建設運營,計劃投資5億元占股70%,但是真要操作了,由于過去的政策障礙得不到批準,只能作罷。建議相關部門在制定細則、辦法、方案時不要拖延推諉,不要打折,不要設置過多的前置條件,不要變相抬高門檻。要全面清理修訂不合時宜的法規制度,避免出現“政策羈絆”“制度打架”。
二是加強民營高科技企業科研成果的保護和轉化。雖然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是如果維權成本大于創新成本,企業也就對維權進而對創新失去了信心。某市一家鋸切新材料企業的商標被侵權,因為維權程序復雜、證據收集困難、賠償額度低,幾經周折后只好作罷。在成果轉化方面,某省一家民營“磁流體”高科技企業,填補了國防工業的兩項空白,與相關部門合作提供優質磁流體密封產品,但是因為體制機制問題,研發投入得不到補償,有口難言。另一家從事3D打印裝備制造的民企,已成為國外航空公司的供應商,但是因為董事長是美籍華人,成果無法進入,報國無門只好轉向國外。建議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治,提高侵權法定賠償上限,落實最高法提出的“以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為指引”的原則。還要消除對民企的歧視,打破隱形壁壘,為民營高科技企業成果轉化敞開大門。
三是破解小微民營企業融資難題。解決這個難題下了不少功夫,但沒有明顯好轉。小微民企資產少、價值低,缺少抵押物,增信措施也有限,不良貸款率高,銀行不放心。小微企業多數拿不到貸款,即使拿到,利率也在10%以上。因此不得不轉向地下錢莊接受“高利貸”。近年來銀行做了不少努力,其中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為小微企業提供了有效幫助。有關方面對這兩類公司的金融機構屬性意見不一,稅收按一般服務型工商企業標準繳納,比商業銀行高了不少。建議制定支持銀行改革體制、轉換機制、改進服務的積極措施。如推進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建立信用獎懲機制;落實股權、收益權、應收賬款等質押制度;探索設立為小微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的金融機構屬性和法律地位,使其享受稅收、準備金提取等優惠政策,增強服務能力和動力。
三、“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辦事效率,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放”即“簡政放權”,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權,減少沒有法律依據和法律授權的行政權,清理部門重復管理的行政權,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據統計,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及各部門累計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全面清除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如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削減了70%以上,中央層面投資項目需核準的累計減少了90%。對現有1300項行政許可摸底清理,2020年實現應放盡放。“管”即“放管結合”,政府部門要創新和加強監管職能,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如商事制度改革,實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到8.5個工作日。如推廣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簡化便利了新項目立項。如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38類產品已壓減了三分之一,進一步減到15類。“放”和“管”是統一的,同時加強了事中事后的監管。“服”即“優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對市場主體的行政干預,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發展“數字政務”,用先進理念和信息技術優化政府服務。“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曾經是民眾和企業的強烈抱怨。隨著政府轉換職能、轉變作風有了明顯改變,但手續繁雜、效率不高仍是政府機關的詬病,需要改進。建設全流程一體化政務服務在線平臺是突出的亮點。李克強總理說:“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腿,讓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就像網購一樣方便。”實現“線上服務、一網通辦”,網上咨詢、申報、辦理、反饋,全程在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2019年省級政府達到90%,市縣級政府達到70%。如今各級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門大都設立了綜合服務大廳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一站式”服務,線下服務最多“一扇門”,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來辦事的群眾和企業要提供的資料減少60%以上。群眾和企業到政府現場辦事“最多跑一次”,“群眾和企業辦事不求人”,已成為衡量服務型政府的“試金石”。
政府轉變作風優化服務還存在需要改進的方面。如過多過頻的督查、檢查、考核,重留痕、輕實績,群眾對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傾向反映較多。環保、安監巡查存在一刀切、簡單粗暴現象。又如一些地方和部門出臺方案和政策細則缺乏調查研究,聽取意見不充分,顯得匆忙草率,甚至出現朝令夕改的現象,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類似這些問題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改進,以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
近日(6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從規劃投資與主業管理、產權管理、選人用人、薪酬管理與中長期激勵、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五個方面,分類別共有35項向中央企業授權放權,同時要求集團公司要對所屬企業同步授權放權“松綁”,全面激發企業活力。強調企業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國務院國資委的這份“清單”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要加大授權放權,激發微觀主體活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國務院《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的重要舉措,值得稱贊。希望進一步抓好落實,進一步改善國企營商環境,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發揮市場主體作用。
(本文根據李毅中在第五屆“一帶一路”園區建設國際合作峰會暨第十六屆中國企業發展論壇營商環境峰會上的發言整理,未經本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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