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東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區”)人民法院,隨著法庭宣布被告人王東(化名)被判緩刑3年,一起涉案金額超過1200萬元的民營企業職務侵占犯罪案塵埃落定。聽到宣判結果,這家大型外貿出口企業負責人陳眾和長出了一口氣,“這起案件得到了威海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區檢察院、高區法院的大力支持,其職務侵占數額之大、關聯供應商之廣、涉及業務員之多,給企業和員工的警示教育作用非常大。”
威海市公安局數據顯示,2023年全市經濟犯罪案件里,隨著職務侵占案件和挪用資金案件定罪入刑的門檻降低,該類案件同比上升26.32%,多以侵害中小民營企業權益為主。
多家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不斷加大對業務拓展流程、制度建設、風險管控、供應鏈完善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但面對各種新情況,職務侵占、加價套取、挪用資金、串通報價等案件在企業中不同程度存在。
“我們緊盯企業反映強烈的合同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人員受賄等侵犯企業權益的犯罪行為,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優化完善常見多發經濟犯罪案件報案指引,精準發力、重拳遏制。”威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孫光明說,公安機關同時指導企業做好防自身犯罪、防外部侵害、防內部職務犯罪“三防工程”,幫助企業提升防范意識和能力。
涉企經濟犯罪既要嚴厲打擊,更要注重日常防范。據了解,威海市啟動防范經濟犯罪宣傳“十百千”工程,對接十個行業協會(商會)、聯系百家重點企業,由經偵支隊、經偵大隊、派出所百警開展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千堂課”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村居活動;邀請行政執法單位、工商聯、行業協會及企業家代表進警營,舉辦警企懇談會,夯實警民、警企聯系機制。
“建立完善人事審查制度和監管機制,加強對關鍵崗位人員的背景調查”“企業要安排專人負責財務監督并定期開展檢查”“對約定用票據結算的,業務員拿到票據后第一時間到開票行確認真偽,了解出票人的資信程度”……不久前,威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合威海市工商聯,對某企業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幫助企業查找制度管理漏洞,提供企業發展安全指引和法律服務,通過開展法律法規宣傳、預防教育培訓、案例研討等活動,幫助企業提升內部職務犯罪風險防范能力。”威海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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