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玉璟 通訊員 落桑旦巴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完善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最大限度發揮司法化解矛盾、保護權益、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職能作用,以方案為統領,多舉措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對于涉企案件加大調解力度,送達、訴前、庭前、庭中多次調解,推動涉企糾紛高效妥善化解。
6月7日,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以“示范庭”的方式審理涉“錦庭世紀城”房屋買賣糾紛系列案47件。
事情要從2018年12月說起,白某等多名職工為響應優惠政策與拉薩市某公司達成房屋買賣合意。購買拉薩某公司開發的位于堆龍德慶區的房產項目,各方當事人于2019年12月陸續簽訂《西藏自治區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事后,白某等人依約履行完付款義務,而拉薩市某公司違約擅自變更房屋規劃設計、未按約交付房屋、房屋公攤面積過大、房屋未達到交付條件。
白某等人經多次與拉薩市某公司協商解除無果后,遂訴至法院。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工作任務,承辦案件的審判團隊根據案情制定解決方案,認真傾聽當事雙方的陳述,深入了解情況,確保案件能夠依法、合理地解決。
經過前期以房款支付情況為抓手,從未交清房款、僅支付首付款、支付全款為突破口的數據摸排,推進27件案件達成調解、1件撤訴,對未能調解的案件抽派業務骨干組成五人合議庭進行合并審理,以“類案調解在前,示范訴訟在后”的模式批量化解系列案件。
同時,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審查力度,針對多次故意涉訴,具有擾亂市場嫌疑的“皮包企業”及名下有多家“皮包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條款及法律規定的違約責任范疇內加大懲罰力度。
在訴中保全中,優先選擇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影響較小的財產保全,嚴格審核,嚴禁超標的保全。與執行局完成信息及時交流,對執行完畢案件的保全財產及時解封。在調解書和判決書尾部對涉及執行相關不利后果進行釋明,以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債務,以達到“預執行”的效果,更有利于保障涉企案件當事人債權的實現。
對于部分涉案企業因客觀原因無法到庭參加訴訟,為便利涉案企業出庭,保障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通過智慧庭審將傳統的現場式庭審搬到線上,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用手機或者電腦實現“面對面”隔空對話,做到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進行開庭、調解;對操作困難的企業,該院通過微信視頻的方式進行庭審和調解,最大限度地為涉訴企業提供出庭、調解提供便利,從而降低涉訴企業的訴訟成本;對現場領取法律文書有困難的企業采用微信送達、短信送達、郵件送達、電話送達、郵寄送達等多種送達方式為涉訴企業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今年以來,該院民事審判庭通過智慧庭審和微信視頻的方式開庭或調解涉企案件100余件,送達500余次。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下一步,堆龍德慶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將繼續著眼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堆龍德慶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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