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日晚間發布公告,宣布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范圍。
證監會表示,發布該公告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支持優質紅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證券上市,助力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根據該公告,除《通知》明確的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行業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紅籌企業,也一并納入試點范圍。
同時,具有國家重大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不受前述行業限制。
證監會明確,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應當符合《通知》《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并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關于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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