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數字產業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驅動與競爭力。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設立“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專篇,明確提出“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表明了國家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
據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發布的《2021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形式報告》顯示,2021年上半年,電子信息制造、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多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速超過20%,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集成電路等重要產品產量增速超過40%,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電子商務服務等重要領域投資增長超20%,數字產業引領發展勢能充分彰顯。2021年數字經濟領域上市企業總市值達14.5萬億元,環比增長19.8%,11家企業入圍全球市值前三十,數字產業成為各地方規劃“十四五”產業發展的共同選擇。
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凸顯出新的治理問題,如數據交易難監管、數據產權難維權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往往需要付出較高的成本,而競爭者付出較低的成本對其數據的竊取、復制,導致企業難以收回成本的同時收益也受到損失。缺乏法律法規的保護,企業會失去創新投資的積極性。
今年的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周云杰就如何推動數據資產問題帶來建議。他表示,數字經濟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關鍵性生產要素,安全有效地推動數據利用、共享和流通,挖掘數據價值,將快速釋放數據生產力,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與此同時,我國現行數據保護相關法律落點于數據安全,相關立法仍有不足。數據交易面臨著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入場難、監管難的“五難”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周云杰提出關于制定與修改數據資產流通相關法律法規的議案,具體建議有:一、頒布數據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快推進數據資產確權;二、完善數據資產價值的相關會計準則,為以數據資產進行的出資和交易奠定基礎;三、建立全國性數據交易平臺,制定統一的數據交易市場規則及標準,組建數據交易監管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