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四五”規劃》(下稱“規劃”)發布,基本確立了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地位,促進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將以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堅定不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完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不斷深化綠色金融國際交流合作。
規劃指出,上海市將發展綠色金融,推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依托上海金融市場齊備、金融開放程度較高、金融機構和人才集聚等優勢,鼓勵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激發綠色金融市場活力,完善綠色金融支持政策,率先探索綠色金融發展有效途徑。
根據規劃內容,下一步上海市,一是依托市場優勢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加大對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發行綠色債券;推動完善綠色債券規則體系;探索發展碳金融市場,將上海打造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碳定價中心。
二是豐富綠色金融創新產品。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豐富以綠色指數為基礎開發公募、私募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綠色保險,支持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等創新產品發展;探索發展碳金融產品;增加綠色金融資產配置;開發基于碳普惠的創新產品,引導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三是支持綠色金融專業服務機構發展。聚焦全球綠色技術發展,開展綠色項目、綠色技術評估,促進金融資源與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
四是探索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氣候投融資業務,以多種形式有效拉動和撬動社會資本,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研究設立長三角氣候投融資項目庫、長三角氣候投融資基金等。
五是優化綠色金融支持政策。申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構建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完善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等政策措施;支持綠色項目庫、綠色金融信息系統等建設,依法合規為金融機構、相關企業、認證和評級機構、金融管理部門等提供支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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