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胡榕) 為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應急力量,近日,省應急管理廳發布《江西省應急管理系統政商交往行為指引清單》(下稱《清單》)。
正面清單做到“八要”
《清單》明確,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商交往中,要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主動靠前、勇于擔當,引導支持企業攻堅克難、安全發展,切實做到“八要”(要積極推動政策落實,要平等對待市場主體,要靠前提供優質服務,要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要開門納諫聽取意見,要力促安全應急產業發展,要幫助企業排憂解難,要誠信守法履約踐諾)。
在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方面,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及其工作人員要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執法與服務相結合,加強動態研判,組織安全生產服務機構和專家,開展安全生產遠程技術指導服務,與企業及時溝通、交流,解決企業安全方面疑點、難點問題,防止企業滿負荷生產造成事故隱患。為困難企業提供免費安全體檢服務,根據企業申請組織開展安全體檢和專家指導服務,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積極落實整改措施的,不作為處罰依據。落實安全費用稅前列支政策,指導企業依法將計提的安全生產費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幫助企業減少稅收壓力。
負面清單嚴格執行“八嚴禁”
《清單》指出,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商交往中,要堅守底線,遵紀守法,嚴禁觸碰紀律法律政策紅線,嚴格執行“八嚴禁”(嚴禁違規收取企業財物、嚴禁“新官不理舊賬”、嚴禁漠視企業合理訴求、嚴禁執法不公不嚴、嚴禁不合理增加企業負擔、嚴禁從事違規經營和斂財活動、嚴禁違規參股持股、嚴禁違規干預插手企業經濟活動)。
《清單》明確,對于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變更等理由違約毀約,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要正視企業合理訴求,不得推諉扯皮、拖延時間,讓企業多頭跑、多次跑、重復跑;不得敷衍塞責、行政不作為,損害企業合法權益;不得與民營經濟人士交往片面避嫌;不得對企業反映強烈、急需解決的問題視而不見,處置辦理不及時、不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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