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企業標準化建設暨《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為深入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相關部署要求,聚焦標準創新能力,以科技創新帶動技術標準水平提升、以標準創新引領技術進步,加強部門聯動、地方協同,共同培育一批以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先導型、具有創新能力的行業標桿企業,市場監管總局編制了該《辦法》,以此推動標準創新型企業培育管理工作有序規范開展。
什么是標準創新型企業?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司長肖寒介紹,標準創新型企業是指運用標準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創新和標準化互動融合為核心競爭力,具有以先進標準的研制和實施促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支撐自身高質量發展乃至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等典型特征的企業。
肖寒表示,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有利于深化標準化運行機制創新,鼓勵企業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一是能夠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標準創新先行帶動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促進企業不斷追求標準與技術創新的內在機能和運轉方式。二是能夠鼓勵企業及時將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推動先進標準有效供給成為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及提升管理創新水平的驅動因素,激發企業在標準、技術、服務及管理互動支撐方面的強大創新活力。三是以標準創新助推創新技術和產品市場化、產業化和國際化,增強技術創新的動力和成果的流動性并使整個產業鏈條受益。
為構建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實現企業漸進式培育,《辦法》將標準創新型企業分為標準創新型企業(初級)、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標準創新型企業(高級)三個遞進式層級,按照不同梯度分別采取“自我聲明+公示”和“自愿申請+認定”的管理方式,重點衡量企業在建設、應用、融合、效益層面的標準創新能力,更多體現“質”的要求而非“量”的要求,突出了企業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執行先進標準、實現國際標準突破乃至引領產業國際化等特點。
近年來,在各行業部門的協同推動下,我國企業標準化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在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方面,截至今年5月底,共有42萬家企業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標準280萬項,涵蓋468萬項產品,以標準為載體的產品質量正向提升的激勵體系日益完善。在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方面,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業的2856項企業標準成為“領跑者”,樹立了行業質量標桿,以高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此外,我國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通過標準增強與國際經貿活動的鉚接,帶動產品出口持續增長,以2022年為例,我國全年出口額比上一年度增長10.5%。
“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源泉。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企業通過制定和應用標準等活動,能夠使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保持高度統一行動和高效率的運行,是一切標準化的支柱和基礎。”肖寒說。
肖寒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組織推進《辦法》的實施。一是建設統一的標準創新型企業信息平臺,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培育工作效率,減少企業負擔,強化市場監督和社會參與度,確保評價的權威性和公正性;二是加強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的指導,廣泛深入開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貫培訓,引導企業走“標準創新”協同發展之路,并爭取在年內培育出一批標準創新型企業;三是會同相關部門,研究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激勵機制,形成以“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相結合的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制度運行環境,壯大制度“新而活”的生命力。(經濟日報記者 郭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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