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投資是高風險投資行為,其特點是:投資大、周期長、風險高、收益大。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銅陵有色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丁士啟就這一問題闡述了自己的建議。
丁士啟介紹,近年來,我國能源資源供需環境和安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為守住國家能源礦產資源供給安全底線,國家提出礦產資源增儲上產戰略,積極推動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為此,加快建立礦產勘查長效機制,建設資源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搭建風險勘查項目資金的籌集及流轉的渠道,利用好國內外資金、技術,讓社會資本在礦產勘查的人、財、物等資源配置中進一步發揮主力軍作用。
其中,礦產勘查是耗費時間最長、風險最高的階段。根據統計,礦產資源項目勘查平均投資周期為17年,平均成功率約5%,其中世界一流礦產找礦勘查成功率0.1-0.3%。全球最大的35座礦山從發現到投產所需的平均時間為16.9年,最短的為6年,最長的為32年。
丁士啟說,國際上,把主要從事礦產勘查的公司,稱為初級礦業公司,其多樣化的籌資方式、具有冒險精神的商業性礦產勘查文化等特點,極其適應高風險的項目勘查。世界上絕大多數礦產及多數世界級大型礦產,是風險礦產勘查市場的主力軍。
為了加快我國重要能源和礦產資源增儲上產,實現我國礦業高質量發展。丁士啟就建設風險勘查資本市場提出了具體建議:
一是要建立切實可行的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平臺。新建一礦業等資源交易市場,或在現有的資產交易市場中設立獨立業務板塊,專業進行礦業等資源交易等全流程業務活動。這樣,一方面能提高礦業等資源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體系上保障資源開發公司特別是初級礦業公司能得到有效、可靠的資源獲得、安全便捷的融資,讓社會資本特別是高風險投資者能夠更方便投資資源類市場,在發展中成長。
二是建立風險勘查市場誠信約束體系。實施項目勘查終生負責制度,并制定相應追究條例,對弄虛作假的勘查單位、個人經審定后追究相應責任。
三是編制公開透明、操性強的信息披露標準和辦法,不僅包括技術標準,還要有法律、財務等標準。既要考慮國內實際情況,又要與國際做好對接或為未來的對接做好制度準備。例如,在技術標準方面,加拿大采用的是NI43-101標準,澳大利亞則采用JORC標準,這兩個標準都是全球礦業行業廣為接受的標準。
四是充分發揮第三方服務機構的作用,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可靠。信息的真實性是風險勘查制度和市場賴以存在的根本,制度和信息披露質量好壞、真實與否取決于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專業能力、行業經驗和職業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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